船用油由于存在一次使用量大的特點,因此使用過程中,常常會碰到不同品牌油的混用,因此出現是否可混兌的問題。由于市場上潤滑油的配方體系不盡相同,因此混兌后是否產生分層,沉淀物出現,或相互削弱其性能等不良后果,甚至造成事故。因此在沒有經過混兌試驗的情況下,兩種不同公司的油絕對不允許混用,必須進行混兌試驗。有關資料介紹混兌試驗可按下列步驟進行:
1.將兩種欲混用的油以一定比例混合,測試該油品的主要理化分析項目。如V40、V100、VI、水分、機雜(不溶物)、TBN等。亦可根據實際需要測試其中的一些項目。
2.將混合的潤滑油放置到105℃恒溫箱中168h 以上,觀察是否出現分層、沉淀等現象。
3.如上述測試結果與欲混合的油品各項指標差值在10%以上或在48h后出現分層,沉淀物現象,則表明這兩種油不能混用,反之則可以混用。